华信新材: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 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 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 重大合同等事项,应做到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 发出问询函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应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 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 大信息。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