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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717华信新材(300717)2023-12-20 17: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