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信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00717华信新材(300717)2024-04-17 16:3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文件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刘涛、李包产、 郭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涛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形成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