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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牟宏宝)
300717华信新材(300717)2024-04-17 16:31

(牟宏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未发生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仔细的审阅了会议 相关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 责。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