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怡达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