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4][5] 成员构成与提名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职责与会议规则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6]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规则施行与解释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负责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