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集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飞无 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飞集团《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 司嘉善双飞润滑材料有限公司、嘉善卓博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 金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