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深圳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