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