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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822贝仕达克(300822)2024-04-19 18:2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交易事项[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交易事项[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交易事项[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股东权利及相关时间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2] 股东大会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股东大会主持及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专门述职[26] 股东大会表决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7] - 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决议[3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2]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