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朱冬元先生、陈文华先生、方南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冬元先生、陈文华先生、方南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