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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
300822贝仕达克(300822)2024-08-22 21:01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0] - 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11]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禁止转让,特殊情况按原预约算[13]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转让[13] 董监高信息申报与交易规范 - 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5] - 及其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股份转让计算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12]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0]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7]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18] - 特定情形增持达2%等,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和意见[19] 董监高减持规则 - 通过深交所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2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2]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2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毕按规定时间公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新规定不一致以新规定为准[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