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安 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