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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905宝丽迪(300905)2024-03-28 20: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宝 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宝丽迪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 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395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 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9.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87,7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1,908,67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