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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8月)
300916朗特智能(300916)2023-08-29 18:1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新闻媒 体、投资者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 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