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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300916朗特智能(300916)2024-08-15 16: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 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 事项发生时;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