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4年9月13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人告知义务 - 公司董事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9] 价格跟踪与监督 - 财务部应跟踪关联交易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董事会或独立董事对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12] 关联交易金额管理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4] 关联董事表决 - 关联董事应书面披露关联关系并接受质询[18]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18] 关联股东表决 -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否则有权申请其回避[19]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20] 关联交易豁免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相关义务[20]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20] 文件保存与赔偿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等违反制度造成损失须依法赔偿[21]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 数字含义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