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从事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