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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017漱玉平民(301017)2024-03-06 18:5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漱玉 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平民"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漱玉平 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86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