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独立董事制度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