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漱 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 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