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 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