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发生十日内召开[10]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三日内办公室发通知[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19] 监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30] 监事会人员设置 - 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席召集主持会议,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17] 监事会日常事务 -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主席兼任负责人[8] 其他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0]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