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