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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客文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1025读客文化(301025)2024-01-30 16:25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读客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本细则规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担任。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