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或"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赛 龙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