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且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被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者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相关情况,公司应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独立董事特殊情况处理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申请或报告[3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33][36][39]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包含相关内容[34][37][39] - 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7]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41]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1]
中科磁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