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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301152天力锂能(301152)2024-08-09 19:11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要求:"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 报、2023 年年报未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在部分销售业务 中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但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采用净 额法核算,导致 2022 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5,066.12 万元;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时点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 2023 年三季 度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多确认营业利润49.31万元、在建工程12,258.68万元, 少确认固定资产 12,209.37 万元"。 根据《决定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二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其他情形"规定,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