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美农生物: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1156美农生物(301156)2024-09-13 19:3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京天股字(2024)第 504 号 致: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 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 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