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君逸数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72君逸数码(301172)2023-12-19 16:26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