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薪酬委员会会议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