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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172君逸数码(301172)2023-12-19 16: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