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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
301208中亦科技(301208)2024-05-09 20:3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7] - 临时会议须经董事长、主任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7]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委员个人或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1]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业绩,各部门应配合[30] - 委员有权查阅相关资料、质询董事和高管[31] - 委员可评估业绩指标和薪酬方案[31][3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