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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
301208中亦科技(301208)2024-05-09 20: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12]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13]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部门工作[14]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1次,临时会议需特定人员提议[2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除外[23] - 会议通知应附完整议案,快捷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8][9]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8]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8] - 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委员计入法定人数情况下审议决议[2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4] - 会议通知应包含召开时间、地点等内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