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口联合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