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 务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1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3) 销售产品、商品; (14) 提供或接受劳务; (15) 委托或受托销售;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