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