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259-00018 号 致: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召开。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叶兰昌律 师、罗晋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