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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1305朗坤环境(301305)2024-05-10 20:1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259-00014 号 致: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 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叶兰昌律师、 罗晋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