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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301318维海德(301318)2024-08-28 23:33

公司概况 - 2016年8月3日由深圳市维海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13.0876万元[10] - 营业期限为2008年5月29日至长期[10] - 202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维海德”,代码“301318”[9] 激励计划 - 2024年8月27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15][3] - 激励计划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2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9人[20]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2][24]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