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25-1 号 致: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公司本次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