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与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众智科技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培训人员:周立彦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就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