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聘期一年,可续聘[14]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9]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 审计工作完成且报告符合要求后支付[1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3]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报告[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2]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5] - 独立董事应对选聘、改聘发表明确意见[25]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保护责任和要求,管控涉密敏感信息[26]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