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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净源的监管函
301372科净源(301372)2024-08-02 17:51

关于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024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0.25 万元,较上年减 少 77.53%。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 过 50%,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2 条的 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 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函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18 号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2024 年 8 月 2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