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光大同创2023年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光大同创出具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光大同创相关人士,查阅光大同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 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光大同创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截止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