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4492万元变更为20288.80万元[1]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苯乙烯的销售和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1]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新增要约方式[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六)种情形需符合条件之一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2]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副董事长由1 - 2人变为1人[3]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4] 公积金与注册资本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7][9]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予利润分配[7] -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 特殊情况界定 - 特殊情况指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9] 重大资金支出 - 重大资金支出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9]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利润分配流程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 - 公司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2][1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2]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12][14] 其他规定 - 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12][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2]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2][13] 章程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审议之日起生效[1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14] - 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14]
仁信新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