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梦樵)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梦樵为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