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 部为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 管理等工作。 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