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提出鉴证结 论。 第三条 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