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 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 ...